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媒介忌片面

一孔之见
1998-11-18 来源:生活时报 刘勇 我有话说

新闻的要旨在于真实。受众不可能样样事情都去经历,要知天下事,当然依赖各种新闻媒介。这里的“媒”做得好不好,中介得负不负责任,并非小事一桩。

就拿经济适用房这一热点问题来说吧。经济适用,必须与中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相匹配,否则就是名实不副。对中低收入这个重要标准不做界定,只是笼统地称“经济适用房销售对象为本市中低收入家庭的居民,重点是公务员”等等,实在让人纳闷儿。我们只好倒算出中低收入,若按单价3000元、购80平方米计,则需24万元。非常惭愧,笔者虽有幸被列入优惠重点,面对如此“经济”的房价,确实无缘消受。

但令笔者感到惊奇的是,在报端陆续见到不少关于经济适用房销售顺利、参会者大多签了协议、多数人击节赞赏等报道。这不能不使人产生错觉——中低收入者是买得起经济适用房的。那么买不起的,又该作何解释呢?当然,笔者也曾读到“对经济适用房有人担心,有人抱怨”等短讯,所惜者,语焉不详。

经济适用房的推出既非解决住房问题的根本出路,其相关政策、制度、操作规则也不尽完善合理。归根到底,工资收入上不去,购房之梦即难圆。所以,新闻媒介报道此事时,应注意避免片面性,尽量客观些、全面些、公正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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